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鄂州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號: 011217651/2021-01900 文      號: 〔2021〕30號
發布機構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信息分類 : 鄂州政辦發 有效性: 有效

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市直相關單位:

  《鄂州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ù思_發布)
 
鄂州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等精神,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持續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加快推進“武鄂同城、城鄉融合”,打造武漢城市圈同城化核心區,著力構建“一核兩極多點支撐”的發展格局,為建設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二、目標任務
  “十四五”期間,將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堅持供需匹配,從實際出發,科學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套數占新增住房供應總套數的比例達到10%以上?;窘⒍嘀黧w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不斷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
  三、對象標準
 ?。ㄒ唬┍U蠈ο?。在我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且在一定區域內無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符合我市人才引進條件的對象等群體均可申請,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
 ?。ǘ粜兔娣e。以建筑面積為30-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單套房屋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70平方米,已經開工建設或通過現有建成住房轉化的,可以適當放寬建筑面積標準。同時房屋應全裝修交付,配備基本生活設施,具備“拎包入住”條件。
 ?。ㄈ┳饨饦藴?。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90%評估確定。在滿足需求的情況下,可按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面向社會出租。
  四、支持政策
 ?。ㄒ唬┩恋刂С终?/div>
  1.支持產業園區配套建設。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鼓勵將產業園區中各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或建筑面積集中起來,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2.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經市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可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3.企事業單位、城中村改制經濟實體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可利用自有依法取得的土地,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并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土地使用權人可自建或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4.支持利用城區、靠近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局,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5.結合“武鄂同城、城鄉融合”發展定位和“一核兩極多點支撐”發展格局,按照平衡原則,合理安排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讓、租賃或劃撥等方式供應,允許出讓價款分期收取。各區政府(管委會)可根據轄區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新建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及比例要求,產權無償移交給項目所在區政府(管委會)。在滿足公租房保障對象需求的情況下,可將尚未配租的公租房房源轉化為保障性租賃住房。(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ǘ┴斦С终?/div>
  對符合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項目,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財政的各項補助資金,市級財政通過現有政策及資金予以支持。各區政府(管委會)可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保障性租賃住房資金支持措施,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ㄈ┙鹑谥С终?/div>
  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支持具有持續穩定現金流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企業將物業抵押作為信用增信,發行住房租賃擔保債券。(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
 ?。ㄋ模┧姎?、稅費支持政策
  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存在混合性質情況的,應分表計量,未分表計量的,由供用雙方協商混合用量比例,執行分類價格。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第2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市水利局,鄂州供電公司)
  五、審批流程
 ?。ㄒ唬┟鞔_審批主體。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由各區政府(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查,出具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其中,主城區鳳凰、古樓、西山、樊口4個街道辦事處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需報經市政府批準;其他區(不含主城區)由各區政府(管委會)自行審批,報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按現有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ǘ┎块T聯合審批。項目建設主體憑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由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環保、住建等相關部門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辦理項目審批(備案)、用地、規劃、施工、消防、竣工驗收等各類審批手續。優化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審批,構建快速審批綠色通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鼓勵實施告知承諾制辦理手續,實行相關各方聯合驗收。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的項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續等材料作為土地證明文件,不再辦理用地手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ㄈ┓诸悆灮瘜徟?。經各區政府(管委會)聯合審查并驗收通過的人才公寓、專家樓等項目以及現有權屬清晰且可收儲利用的存量房源項目,可直接轉化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現有存量工業用地上企業自建職工宿舍或公寓和現有其他存量已建(改建)租賃房項目,經各區政府(管委會)聯合驗收通過的,可轉化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公租房、安置房經市政府批準后方可轉化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其房屋產權登記用途、性質保持不變。非居住房屋改造項目,改造規模應不少于30套(間)且項目總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的項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續等材料作為土地證明文件,不再辦理用地手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城投公司,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六、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成立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協調和檢查考核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各地要參照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各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注重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確保項目建設、房源供給等各項工作落實。
 ?。ǘ┞鋵嵵黧w責任。各區政府(管委會)是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的責任主體,根據轄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和人口流入等情況,科學編制轄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十四五”建設目標和年度建設計劃,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堅持“誰投資、誰所有”,以利用存量房、存量地為主,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賃補貼和將政府的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方式,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鼓勵企事業單位帶頭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工作。
 ?。ㄈ娀O督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督,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完善各部門信息數據共享機制,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監督檢查和租賃合同備案管理,實現房源申請配租全程網上辦。不得允許保障性租賃住房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杜絕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
 ?。ㄋ模┘訌娫u價考核。市住建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照省監測評價內容組織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情況監測評價。強化結果運用,將評價考核結果納入對各區政府(管委會)的績效考核。
  附件: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附件
  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陳  平  市人民政府市長
  副組長:余  珂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成  員:劉  輝  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尹  彬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臨空經濟區管委會主任
  虞崇安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胡太平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韓才兵  市公安局副局長
  張波濤  市財政局局長
  王惠鋒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黃如輝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邱建明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黃國華  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
  繆元華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喻志斌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熊  巍  市統計局局長
  黃開勝  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主任
  秦劍濤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長
  張達光  市稅務局局長
  劉  俊  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夏  鑫  鄂城區人民政府區長
  龔  俊  華容區人民政府區長
  竇小華  梁子湖區人民政府區長
  高  飛  葛店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邵衛星  市城投公司董事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邱建明同志兼任。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成員單位接任工作的同志遞補,不再另行發文調整。
网信彩票